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法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

2023-04-20 15:40:51 来源:咕噜财经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一、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根据案件的大少,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也是不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标签: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民事诉讼律师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什么是连续犯罪?连续犯罪如何量刑?》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变卖有效吗?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分居三年可以判离婚吗?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多少?什么是投保人?
2023新交通法规都有哪些规定?什么是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车票的规定是什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是什么?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离婚协议签订后没有领取离婚证前都可以撤销吗?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一时冲动提起离婚诉讼反悔后可以撤销吗?哪些情况人民法院会裁定准予撤诉呢?
知识纠纷
1 担保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担保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2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介绍
3 黑茶是传销吗?黑茶工艺的流程是什么?
4 利息税要怎么算?利息税的作用是什么?
5 什么是委托发明?委托开发合同没有约定的专利权归委托人所有吗?
6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期限会被终止吗?专利权人可以随时进行放弃专利吗?
7 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开始计算吗?专利转让流程是什么?
8 外观设计专利是如何定义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
​广告合同纠纷案且个体户注销了怎么办?广告合同纠纷报价怎么写?
北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个税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包括什么?
婚房怎么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离婚还用协议书吗?
办理离婚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吗? 一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近亲结婚的孩子违法吗?近亲结婚是指几代以内?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年限怎么算?残疾赔偿金2023年最新标准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个人简历表上面的籍贯怎么填写?什么是履历?
票据质押背书的形式 背书人与被背书人是什么关系?
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公司上市有哪些流程?
合同法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可能有哪些?合同终止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04-18

父母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2023-04-14

户籍登记日期是什么意思?户籍登记机关填什么?

2023-04-14

产假98天是什么?什么是产假?

2023-04-13

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什么用? 版权登记和著作权登记区别是什么?

2023-04-13

股票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3-04-13

劳动纠纷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可能有哪些?合同终止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父母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户籍登记日期是什么意思?户籍登记机关填什么?
产假98天是什么?什么是产假?
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什么用? 版权登记和著作权登记区别是什么?
股票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